关于基于风险制定验证计划的事宜(其二)

Date

2025年11月25日

Author

xiaoli l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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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

思考内容

・新增产品生产时,我们是否会先结合产品特性、工艺和设备情况做专属风险评估,而不是直接沿用旧的清洗验证方案?

・开展清洗验证前,有没有特意检查过喷雾管路、设备连接软管这些容易被遗漏的部件,确保它们都被纳入验证范围啦?

・你是不是也清晰记得 —— 清洗验证的核心是防止交叉污染,而不只是简单确认残留物达标呀?

今天谈论的话题是关于基于风险制定验证计划的事宜(其二)

出自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(PMDA)药品质量管理部第 17 号 2024 年 12 月

GMP 指出事例速报<相关 GMP 省令 ** 条款:第八条之二、第十三条>

** GMP 省令:《关于药品及医药部外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标准的省令》

(平成 16 年 12 月 24 日 厚生劳动省令第 179 号)

指出事例:验证时所需风险评估不足的事例 (2)

背景

◆GMP 省令第八条之二规定:为防止产品交叉污染,须对生产设施结构、生产工序等 采取必要措施。另外在第13条规定:新增生产项目等情形下,应实施验证.

◆验证指南规定:需实施 "清洗验证(CV:Cleaning Validation)",验证生产设备的清洗作业能否有效去除设备中残留的产品成分、清洗剂等;

◆该工厂采用流化床造粒干燥机进行造粒工序,主流工艺为仅喷洒粘合剂,但部分产品(以下简称 "产品 A")采用将原料药溶解于粘合剂后喷洒的工艺。

<确认的事例>

◆产品 A 生产后,使用同一设备生产的后续产品经HPLC定量检测时,检出疑似产品 A 的特征峰;

◆原因调查结果显示:喷洒粘合剂的喷雾管路未开展过清洗评价,且该管路未被纳入清洗验证(CV)范围。

◆工厂新增产品生产时,未结合产品特性、生产工艺、设备情况等开展风险评估,直接沿用既有产品的清洗条件及清洗验证(CV)方案。

<问题点风险>

・清洗方法及清洗验证(CV)不当将导致设备清洗效果无法得到保证,可能造成共用设备生产的产品发生交叉污染。

・若混入产品具有特定药理作用,可能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。

(日本国内/非无菌制剂工厂)

<Check Point!>

□实施清洗验证(CV)前,是否结合目标产品特性(毒性、溶解性、附着性等)、生产工艺、设备结构、共用设备的产品种类、最大生产批次等开展风险评估?

□确定清洗验证(CV)的清洗方法及评价标准时,是否进行了充分的事前评估与研讨?

温馨提醒

切勿遗忘验证与风险评估的本质目的!

✓清洗验证(CV)的核心目的是验证清洗方法的有效性,进而防止交叉污染。认残留物低于允许限度仅为实现该目的的手段,需重新明确其核心目标。

✓清洗验证(CV)中,喷雾管路、设备连接软管、产品专用部件等易被遗漏。清洗后的干燥过程也需充分验证。 固定管道、阀门、过滤器等无需每次拆卸清洗的部件,以及清洗 / 干燥难度较高的部位需重点关注!需基于综合风险评估结果,探讨包括设备专用化在内的解决方案!

引用: GMP 指摘事例速报 <橙色信函>​​ https://www.pmda.go.jp/review-services/gmp-qms-gctp/gmp/001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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