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 2025 年 1 月发布了行业指南草案《<联邦法规> 第 21 篇 211.110 条款合规考量Considerations for Complying With 21 CFR 211.110 Guidance for Industry》,该指南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工序内管控及取样操作进行了阐释说明。
《联邦法规》第 21 篇 211.110 条款的设立目的是保障药品批次均一性与药品质量。本指南中还特别提及了企业引入先进生产技术(如 3D 打印、连续生产等)时的注意事项,以及生产过程模型的应用思路。
根据本指南要求,工序内检验需结合生产流程的“关键阶段”进行规划,且检验方案必须经由质量管理部门审批通过或驳回。在传统批次化生产模式下,各工序的检验时机较易设定,但在连续生产模式中,中间产品往往难以进行清晰划分。因此,企业需基于科学依据确定检验与取样的实施地点、时间及方式,并将其与生产模型、过程分析技术PAT等工具进行有效结合。
此外,指南还指出,若仅依赖预设的生产流程模型开展质量管控,当发生意外故障或模型前提条件失效时,可能会导致不合格产品难以被及时检出。因此,即便是在应用模型的情况下,也必须同步纳入工序内检验环节,在持续验证模型适用性的基础上确保药品质量。
详细内容请参照以下的链接指南
(GMP Meister 編集部)
https://www.fda.gov/media/184825/download
中国药企闯日本市场?GMP 合规不迷路!
法玛培明(日本 Pharma Planning)提供《GMP 省令》全文翻译、PMDA 审计翻译 + 专业咨询,懂日本法规更懂中国企业需求,欢迎随时联络!
👉官网:https://www.pharma-planning.com/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