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DA对药品生产企业Advanced PharmakFDA 警告信】同类问题被反复指出.2025 年 3 月 14 日,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对药品生产企业Advanced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Inc.(以下简称 APT 公司) 出具警告信(Warning Letter 320-25-55)。主要违规内容如下:
无菌药品微生物污染防控措施不足(21 CFR 211.113 (b))
・针对需无菌生产的药品,未建立并遵守书面的微生物污染防控规程。
・灭菌工艺验证不充分,灭菌前微生物负荷(生物负载)未开展监测。
・未建立满足无菌药品生产要求的环境监测体系(含监测频次),无法保证空气洁净度等环境条件。
・APT 公司在回复中提交了微生物负荷检测计划等材料,但 FDA 认为:限值设定、超标处理措施不明确,以及未重视灭菌前通过环境管理降低微生物负荷,判定整改不充分。
・该项违规在 2019 年、2021 年检查中已被指出,属于重复违规。
缓释制剂释放速率试验不足(21 CFR 211.167 (c))
・对特定缓释制剂,缺乏充分试验数据证明有效成分释放速率符合标准。
・产品宣称具有特定时长疗效,但支撑该宣称的溶出试验数据不足。
・APT 公司提出删除有效期相关标识,但 FDA 认为:未对已上市产品开展质量与安全性的追溯性风险评估,判定整改不充分。
生产与工艺控制规程不足(21 CFR 211.100 (a))
・未建立书面规程,无法保证药品符合标识的一致性、效价、质量、纯度要求。
・缺乏科学依据证明生产工艺经过充分验证、具有重现性与可控性。例如:未完成充分验证即扩大商业化生产批量并上市销售。
・批生产记录未包含关键工艺参数。
・APT 公司提交了工艺再验证计划,但 FDA 认为缺乏详细方案与支持性文件,整改不充分。
・该项违规同样是 2019 年、2021 年已指出的重复违规。
质量部门(QU)职责与权限不足(21 CFR 211.22 (a))
・质量部门未充分行使对原辅料、包材、中间产品、成品的批准 / 拒收权限。
・合同检测机构监管不足:未确认合同实验室是否完成完整的杂质分析方法验证,未充分确认所用方法能 否覆盖所有潜在杂质,溶出试验仅在单一时间点检测,缺乏科学依据
・合同生产机构(CMO)监管不足:APT 将部分无菌注射剂委托 CMO 生产,但未对 CMO 进行评估即接 收产品;质量部门未确保 CMO 生产符合 cGMP 要求;该 CMO 拒绝配合 FDA 的文件调取要求,已被列入进口警示名单(Import Alert 66-79),其生产的所有药品均被视为不合格产品。FDA 强调:即便委托第三方生产,药品上市许可方(APT 公司)仍对产品质量承担最终责任。
其他问题
・503B 外包设施注册前即开展销售:APT 公司自 2023 年起,在完成 503B 外包生产设施注册前,已在美国境内销售相关产品。
・未获批药品:部分标注为 “仅限出口” 的产品,实际疑似面向美国本土商业流通,可能属于需 FDA 上市前批准的 “新药”。未经批准的新药在美国境内销售属于违法行为。
・出口药品的 cGMP 合规要求:自美国出口的药品同样需实质上符合 cGMP,存在违规可能被禁止出口。
本翻译仅供参考,可能与原文存在细微偏差,敬请知悉。
Advanced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- 692576 - 03/14/2025 | FD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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